免责声明·来源网络不承担任何责任| wca 摘录 | 时间 2011/11/2 阅读:2170次|如有侵权请来电删除

   一讲到艺术,人们就会想到中国古代有很多的艺术形式。从文学上来说,有汉赋、唐诗、宋词、元曲和明清小说。从音乐上来讲,有音乐、诗歌、舞蹈。而一直延续下来为人们所熟知的琴、棋、书、画,以及当年孔子考核君子的一个重要标准“六艺”——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,再如前几年被联合国列为人类口头非物质遗产的“古琴”和“昆曲”等等这些艺术,都是我们艺术宝库中的精髓。

    在中国古代,道德教育与艺术教育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。道德的最高追求是“善”,艺术的最高追求是“美”,而对知识的最高追求则是“真”,我们经常讲的“真善美”即是此意。所以,艺术与道德的终极关怀是一致的。这也就使得从事艺术的目的,也就等于是对道德的关怀。所以,在中国古代文化中,就显露出一种追求道德境界的艺术精神。

    就拿在中国古代众多艺术形式中,最早被拿出来讨论的“乐”来讲,就最能说明这一点。乐在古代,主要是被用在教育中。从狭义来讲,古代的乐包含音乐、诗歌和舞蹈在内。从广义来说,乐其实是指所有的艺术。对于乐,孔子讲过一句很有名的话,他说:“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。”(《论语·泰伯》)这是说一个人的教育必须要从《诗经》开始,然后再从礼仪方面进行规范,但是最后还是要“成于乐”,通过乐来完成对一个人最后的培养。这不但把乐看成是人格完善的一个最高境界,而且还把乐作为一个人之所以能“成人”的最后标准。由此可见,乐这种艺术,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非常突出的。为什么乐会有这么高的地位呢?

    首先,“乐”可以对人的情感进行正确的引导。荀子在《乐论》篇中谈到“乐”的起源时说:“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”,“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《雅》、《颂》之声以道之,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,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,使其曲直、繁瘠、廉肉、节奏,足以感动人之善心,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。是先王立乐之方也。”人们的“好恶之情”来自于外界对其的感动,如果不让喜怒的情绪适时地得到表达,那么人就受外界控制,难免会有被“物化”的可能。而人一旦被“物化”,则就会成了“灭天理而穷人欲”了。在这方面,“乐”就可以起引导、节制的作用。因此,通过“乐”可以使人们的好恶之情有所发泄,从而达到心理平和、陶治情操的目的。事实上,这是指“乐”能够使人们的喜怒哀乐得到恰到好处的表达。如果人们的喜怒哀乐之情都能得到很好的表达的话,社会自然就会安稳。所以,“乐”其实是用来教化民众的一种重要手段。

    其次,“乐”还可以营造社会和谐气氛。在古代,“乐”是紧跟着“礼”而出现的。“礼”是指从祭祀到起居,从军事、政治到日常生活等一整套礼仪的总称。它的基本特点是从外在言行举止上对个体做出强制性的规定、限制,以此来维护和保证社会安稳和政治秩序。可见“礼”是从外在强加给人的一种规定,具有强烈的阳刚气势。显然,一个社会如果只强调“礼”,过分强调规定和限制,而缺乏交融和协调,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会拉大、隔阂就会加深。这个时候,“乐”就会以它特有的阴柔和谐来弥补和疏缓因“礼”而带来的紧张局面。因为一首美妙的曲子是由主音与和音,配合各种乐器,在一定的节奏下形成的。它可以使不同层面的各种因素互不妨碍而又和谐地交织在一起。可以说协